第三百三十八章 津田军法官
。他发现日本的封建制度在许多方面与古代西方奴隶制类似,他曾撰文谴责这种等级制对社会造成的极大危害,他认为。美国通过南北战争废除了黑暗的奴隶制度。但在日本的封建等级制度下,作为统治阶层的武士却对所谓“下贱”之民有生杀予夺大权,真是无理至极。他强烈批判这种等级制度的非人道‘性’,并警告若长此以往,日本社会发展的前途将会变得十分令人恐惧,更不可能赶上欧美等先进国家。
其实在明治时期,日本新政fu对旧的封建等级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改革。明治政fu在《王政复古大号令》中就说:“自此废除摄关、幕府,先暂设总裁、议定、参与三职,使之处理万机。诸事应按神武创业之始,无缙绅、武士、堂上、地下之别。皆须尽力发表至当之公议。”虽然颁布该号令是针对当时的特殊局势,为了笼络人心而采取的权宜之计,但它已定下一个基调。将对长期以来幕府实行的封建等级制进行变更,让各等级皆可能享有政治上的发言权。在后来发布的《五条誓文》中,也有“上下一心,大展经纶;公卿与武家同心,以至于庶民,须使各遂其志,人心不倦”的条文,预示革除封建等级制已为时不远。明治二年6月17日,行政官通告第542号宣布设置华族之称号:“根据公卿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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