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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三章:中苏交易(求订阅!)

恢复2o年代末以后一度中断的外交关系,并就对日军双边军事合作问题进行了频繁接触。1934年3月,中国政府派军事代表团访苏。
    1937年4月,苏联驻华大使鲍格莫洛夫通知中国政府,如果中国愿意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可以向中国出售飞机和坦克,并提供1亿法币的贷款,但中国方面却没有回音。
    “七七事变”后,形势日渐严峻。1937年8月14日,在老蒋的授权下,国民政府中央执行委员张冲以其名义向鲍格莫洛夫递交军火供应协议的草案,根据草案苏联向中国提供35o架飞机、2oo辆坦克和236门大炮,并且上述军火应在协定签订之日军起一个月内提供,同时还要向中国派遣苏联飞行员、航空技师、炮兵和坦克手,以训练中方军事人员。
    随后,中苏两国正式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此后,苏联决定开始向中国提供经济贷款和军事援助,并派遣军事专家和志愿航空队参加中国的抗日军战争。
    苏联对于双方的关系极为重视,斯大林甚至还致电老蒋明确保证:“关于苏联方面援助一节,丝毫不必疑虑,苏联当尽其一切可能,援助正在反抗侵略者的英勇解放斗争中之伟大的中国人民。”
    1938年3月1日,中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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