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逼入绝境的加拿大人
律师费的欠账,不得不写了一本书。叫做《IF I do》(《如果是我杀的》)。来阐述“如果当年是我杀了我老婆,我应该是如何作案的”来炒作、来挑衅社会,博取眼球和书的销售额。
那本书出来之后,世人都认为辛普森真的杀妻了,可是当初给辛普森打官司的律师依然很得意。反以为荣:如果一个律师只能帮助无辜的人脱罪,算什么本事?不就应该做到,哪怕我的当事人有罪,我都能把他捞出来,这才显本事么?这才有无数人不顾昂贵的律师费来请我么?
桑德兰律师觉得,他的谈判,只要证明“法律层面上,杰夫辛顿教授没有任何瑕疵”,就够了。
可是班吉尔教授知道这远远不够。他的院长,要的是永垂不朽。
桑德兰来得太急。太仓促,还来不及搞清楚一切问题的根源。
这种情况,就好比完颜洪烈聘请了欧阳锋去取《武穆遗书》,可惜欧阳锋到了临安皇宫藏宝洞里一看,吓?《九阴真经》也在这里?然后就和郭靖黄蓉周伯通死磕起来,把《武穆遗书》抛诸脑后了。武痴的职业病作起来,什么千秋万载,都不如天下第一来得有价值。他自然而然地,就用自己的价值观,套到了雇主的价值观上。想当然地认为“我觉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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