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天予弗取
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给一家企业打工了三份合同之后,如果你没犯什么原则性错误,企业就不能个别解雇你了(批量裁员不算)。
另外,如果是连续服务1o年以上、或者已经距离退休年龄不满1o年的,也不能随便解雇(具体法条比较复杂,这里不追求精确,只是笼统概括下,否则太水了。)
这些新的对员工的保护措施,在旧的《劳动法》里都是没有的。
然后任先生就冒着天下之大不韪,顶在2oo7年12月31号、新法实施前夜,突击让夏为科技数万员工,“主动”与公司解约后重新签订合同,而且一般新签的合同都是卡在6~8年这个服务期上。
这么做的目的,当然是规避新法律,让新法的额外保护推迟五六年再在夏为科技头上实际生效,把骨干元老们原先积攒的服务年限打断清零重算。
“血腥资本家!”
“压榨廉价劳动力的刽子手!”
“怪不得夏为科技的实验室里,有5%的工程师和程序员猝死率!简直不拿人当人!”
大锅饭圣母表终于找到了可以喷的对象,一时间火力全开。任先生义正辞严地解释,但影响显然比他预料的要更加严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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