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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04章 我是花骨朵

    李四维猛拍惊堂木,厉喝道:“卢兆义,你还有何话好说?!”

    “李使君,某………..某冤枉啊…….”

    “看来不施以重刑,你这样的刁民是不会招的了!来啊!给本官重打二十杖!”李四维抽出令签往堂下一扔,衙役上前捡起,立即将卢兆义摁倒行刑。

    按大唐律法,刑讯时使用长三尺五寸,大头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的专用刑囚杖,只能击打背、腿、臀,且要求这三个部位受刑相等。

    刑讯不能超过三次,用刑总数不能超过二百下。如果达到了法定的拷囚次数,被告人仍不肯招认,便可以取保,并反过来拷问原告。

    对这条律法,卢兆义是知道的,因此他强忍着,希望能挨过去。

    衙役们抡着囚杖猛打,每一下都发出“啪!”的大响,听得人心惊肉跳。二十杖打完,卢兆义背上、腿、臀上已经是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卢兆义,你招是不招?!”李四维再次大喝。

    卢兆义犹自喊冤道:“李使君………某是冤枉的……..”

    “岂有此理,竟然还想狡辩!打!再给本官重打五十大板!”

    在古代的堂审中,以严刑迫使被告招供,这是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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