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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寄身豪门

哈”大笑,伸手拍一拍他的肩膀:“好吧,那你今后便跟在某的身边。”

    就这样,签完卖身契,按过手印,阿飞就是氏勋的人了,从此以后,不管氏公子要他往东还是向西,要他活着还是去死,甚至要他撅起腚来奉献菊花,就理论上来说,他都没有推三阻四的权力——还好,就现阶段而言,氏勋的性取向还算正常。

    阿飞就这样留在氏家为奴了。应该承认,虽然没有人身自由,理论上每天二十四个小时,随时都必须支楞起耳朵来,等着主家吩咐,然后拼尽全力地去完成,好在暂时主家还没提过什么超出他能力范围或者道德底线的指令。比起在穷坳所过的日子,不但充实了很多,而且住屋虽然简陋,好歹四壁俱全,食物虽然粗劣,基本能得个半饱。

    尤其是,氏勋经常会带着他和伦家等人驰出庄院,在附近山林中游猎,那就有机会捡两根少主没啃净的骨头来解馋,或者舀一碗少主没喝完的肉汤来暖身。为了协助少主狩猎,阿飞终于有了一张还算看得过去的猎弓——橘木为干,牛角敷内,牛筋敷外,涂之以漆,以鹿筋为弦;还经常能领到铜簇苇杆野鸭羽的箭矢。

    因为年纪还小,力气也小,所以阿飞那张弓的弓力还不到半石。伦家常用的弓就要强得多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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