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军功酬爵
后称公,其余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
也就是说,周代的爵位系统,其实只分三个层级。第一级是“公”,指的是“为王卿士”的比方说周公、召公、单公,以及“王者之后”的宋公,至于诸侯各自关起门来称公,皆僭越也。第二级是“侯”,如齐侯、晋侯、鲁侯,等等,指分封在王畿外的亲附诸侯。第三级是伯、子、男,伯是畿内的小国,比方说毛伯、原伯、秦伯——跟通“霸”的伯(诸侯之长)含义不同;子多为夷狄之君,如楚子、徐子、莱子等;男是附庸小国,如许男、宿男、骊戎男等。
所谓“五等爵”,既然基础就是虚构的,那么也就没有复兴之理。这不是恢复周礼啊,只是借周礼的名义单搞一套罢了。
其次,周代的封爵都有采邑,如今的爵位则除了王、公两种外。都只有食邑而已,若说恢复,难道又要割裂中国,各据疆土吗?这种历史的倒车可不能随便开啊!
所以是宏辅的建议,是在秦汉二十等爵的基础上。重新设定民爵系统,并因应情势,把官爵系统严密化。
其实有些话大家伙儿都只敢藏在心里,而不敢明宣之于口,但当政者自能心领神会。陈长文为什么要“恢复”五等爵?不是崇尚周礼,而是为了把军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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