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人言可畏
便主犯马伯庸,偷盗军粮之罪合当受戮,也未必到得了弃市的程度,不必显戮,隐杀可也。所谓的“庾死”,若在诏狱之中,其实大多是秘密绞杀——那可是天子过问之案唉,谁敢让囚犯莫名其妙地就挂掉?
马伯庸论罪尚且如此,那么从犯们更没有弃市的理由了,真要按照刑律判罚,就算再重也不过远流而已。可是曹操就是这么不讲理,指使有司取了这些人性命,并且还陈尸西市,以向全天下人展示朝廷的威严。
对于这一点,桓范判断的一点儿都没有错,曹操是因为西征未竟全功,所以诿过于这些低级官吏。而且另一方面,本来打算秋季兴师,一举而灭掉刘备的,即便刘备抢先发兵关中,进而安然撤退,曹操也想赌一把,兵临汉中,去杀对方一个防备不及。结果就因为粮草出了问题,被迫退返洛阳,曹操是越想越光火,而且越想,就越觉得若没有这一出,自己很有可能就已经把蜀中给拿下来啦。
所以他才对这些涉案官员零容忍,对于举荐这些官员的贵戚同样不留情面。汉代已有举主连坐之罪了,但因应具体情况,论罪与否,差别还是相当之大的。比方说我当郡守的时候,举荐了一名属吏,然后事隔二十年,我已经是朝廷三公啦,昔日所举属吏牧守郡县,然后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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