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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73章 土地问题

事一概不问。
    由于土地制度直接关系到国家根本,牵涉到赋税和徭役,继而又牵扯到诸多重大国策,所以讨论的范围越来越广,讨论的人也越来越多。到正月底的时候,河北诸府近百位大吏、硕儒、名士陆续赶到新都蓟城,就土地制度如何改制展开了通宵达旦的辩论。
    在华夏大地上,最早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
    井田制始自****,成熟完善于周。关于它的较早且为完备的记载当数《孟子·滕文公》“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
    从孟子的描述中可知井田以方块为形共九百亩,由八家共用一井耕之,每家各占私田一百亩,中间一百亩为公田。经此细分之后的土地形状像“井”字,故谓之井田。
    八家需先在公田上耕作,以缴纳孟子称之为“助”的劳役地租,然后,各家才能对自家的百亩私田进行耕作。
    井田制最突出的特征便是公私田之分和劳役地租。井田制还采取了定期调整轮换份的的方式,以消除因土地肥沃程度的不同而可能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到了春秋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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