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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来了.真好

怒,我总会想起宿舍楼楼上老板养的那只白色哈斯奇犬。库兹喜欢运动,这孩子总有使不完的力气,可以漫山遍野不停的奔跑,只为追一只山鸡。在新西亚奇斯山脉,有一种白底灰斑点的野鸡最常见,这种通常比鸽子大不许多的山鸡只能在山谷里短距离的滑行,但是很机灵,一旦发现有危险就会远远的飞走。但这种山鸡肉质却十分鲜嫩可口。
    有一次库兹抓回来几只亚奇斯山鸡,竟然直接找根铁钎子将它们串在一起,放在火上烧。篝火很快将鸡毛烧着,然后整个鸡都变成黑漆漆的颜色,营地里到处都是烧鸟毛的味道,说实话那种味道很难闻。鸡肉烤熟后,还要将鸟毛结成的黑痂连皮去除,并不是很大的山鸡就剩的更小,吃起来还有一股烧鸟毛的味道,有些发苦。兽人们的淳朴与善良是天生的,烧好山鸡之后,就算连库兹自己还不够吃,他也会现将烤山鸡先给老库鲁,然后竟然也分给了我一只。说实话,这东西我闻到那种糊糊的怪味,就不是很喜欢。但是车队里几乎5天才会提供一次干牛肉熬成的肉汤,其余的时间里都是干菜及野菜汤配麦饼或者是黑面包。这时候能有一直烤糊了的鸡吃,也是很难得的。我再次确认这个是给我的?
    库兹憨笑着点点头,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狠狠地撕咬着铁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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