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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狼趾

父亲是部落的祭司,他本可以借着这个身份在同样卑微和低贱的半兽人中获得一个比较好的位置,但值得惋惜的是,他的部落被另一个部落侵吞了,他的父亲和他所有的孩子被选中作为献祭的祭品,如果他不是还有个漂亮又愿意舍命帮着自己孩子逃走的母亲,他也已经死了。

    他逃出来,身无寸缕,只有一个流动着人类和兽人血脉的强健身体,他的头颅更靠近兽人,以至于他没办法混入城市与聚居地,他只好栖身于那些人类鲜少踏足的荒僻地方,利用他父亲传给他的能力生存,他能与狼群、熊和豹子交谈,设法骗取它们的力量与恐怖的名声,兔子、野猪、鹿,还有一些蠢到想要走捷径或是好奇心过于旺盛的冒险者是他最为青睐的猎物。他也喜欢人类的酒、女人和其他享乐方式,所以偶尔会袭击村庄,不久后他引起了公会的注意,他们找到了他,在宣誓效忠公会与死亡的两选一命题中他自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

    在公会里狼趾过得很不错,至少他自己感觉是这样,虽然他的地位只比奴隶与仆役们高一点——因为他实在是太怯懦了,他从不出现在受害人的面前,即便他要比普通人类高出近一半,宽出近一倍,爪子锋利的就像是刀子他也不愿意,他只让他的工具们,也就是那些凶禽猛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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