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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九章 不感兴趣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此有所改变,变成了必须由家长(监护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三方全部同意,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才可以进入的特殊学校。这一改变,使得进入工读学校的学生越来越少,甚至于有些学校已经出现了老师比在校学生还要多的情况。
    “嗯,这是为什么?”安洁莉娜立时好奇地问道,在德国,由于青少年思想越来越个性化,以及受某些因素的影响,近些年来,进入“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的学生人数呈明显上升的趋势。
    “因为只要家长不同意,即便是学校和警察局认为应当把他们送工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也无法强制执行!”方明远叹了口气道,“而对于那些家长们来说,不是到了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谁愿意将孩子送到工读学校去?所以就出现了这样的局面。”而国内的《义务教育法》又规定了不得轻易开除学生,老师又被严厉禁止有体罚行为,而且国内对于什么是体罚又没有一个准确的规定,结果就是老师们对于那些不服从管教的刺头们,往往是无计可施。
    在这个问题上,方明远自己虽然说并不认同教师可以体罚学生,但是他也同样不认同完全禁止体罚。就如同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正常运转,需要警察和军队这样的暴力部门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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