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户籍路引
中等田地三亩,下等山地五亩。田地不算多,但起码是有田产的主户,乃是有家可依的。
蓝怡老家在H省的农村,家里人均土地不足两亩,相较起来,王林山的田地不算少了。虽不知亩产如何,但蓝怡想象着八亩田地的大小,对离开家乡土地后就住在宿舍楼、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的她来说,还是很值得兴奋,只是不知这份户籍上的土地是否是真实的。
户籍后加入一页:于东平州府记载,普和四年王林山娶妻蓝氏,东平梅县人,时年十四岁。普和六年正月王林山病卒,余其妻蓝氏和其子王亦轩。
蓝怡还在后边发现一张路引,上书王林山孀妻蓝氏携子由东平府去往登州黄县北沟村,并有梅县官府的印章以作证明。
这份户籍身份做的很真实,蓝怡推测,王林山是真有其人,已经病卒。而王管家通过一些手段办理了其已经娶妻生子的记录,想让依柔带着孩子去往登州落足。而自己现在也别无他法,只有前去登州,否则没有官府的户籍官凭,自己带着孩子就成了真正的亡命之徒(古时形容弃户籍而奔逃之人),等于是黑户,那无异于风险更大。
如若能够到王秀才的老家也就是登州黄县北沟村落户也不错,蓝怡记得秀才好像是免赋役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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