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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绝婚

亦贬为罪民!你欲何为?”

    见旁边的老差役并未声张,对这位本该高高在上的文吏,身为役民的胖子便全无一丝畏意,竟然笑嘻嘻回道:“我并未用强,只是好言相劝!张孝廉不知。我司隶之地并不禁罪民夫妻绝婚(注)。若罪女本家无罪,因夫家而获罪者,弃离夫家后可自择再嫁,脱罪民身,重入户籍!”

    身为役民,腰间的白牌和来往过客一般无二,胖子却将“我司隶之地”五字咬得清晰之极,仿佛他便是此地间的主人。

    显示过对本地律法的了解还要多于这位文吏后。胖子得意洋洋地,斜瞅着他。

    文吏微皱起眉头,如今邓慕安已越发叛经离道,由其所定,治下之民非只男子可弃妻、出妻,若丈夫有犯法、不养、失德三事者,其妻亦能弃夫另嫁。罪民妇更是鼓励与原夫绝婚,简直违礼丧德、闻所未闻。

    考虑到司隶众多民户之家都是新组成,中年文吏也就勉强放过再深究、再声讨的念头,只是不肯在一个小小的奸猾役民面前低头。又强撑着道:“便如此,你身为役民,在此当以劳役换钱粮,为何停下活计?”

    “我在此地活计不过伐薪、担水二事!”郗乐奸猾得紧,岂会没有说辞:“灶下薪禾尽够,水亦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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