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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4章 独裁国家

的罪犯,经最高法院裁定,可以判处凌迟之罪。
    这件事,当时曾在法律界,甚至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一阵轰动。
    现代法律体系更多的起源于西方,但叶泉对西方法律体系的某些观念,却不大赞同。
    比如过度地讲究所谓“人权”,人是要有人权,但有些人已经丧失了人性,还要给他讲人权吗?
    很多西方国家,或者尊崇西方价值观的国家废除了死罪,对性质严重的罪犯如恐怖分子、杀人魔王等,往往判处几百年、几千年甚至还有几万年的刑期。
    在人均寿命刚过七十的年代,判处几百几千几万年的终身监禁有什么意义?
    没有任何意义,更不能震慑犯罪分子,甚至有些儿戏、可笑!
    还不如无期徒刑简单明了。
    在古代东方,对于罪大恶极的人,在极刑之上还有许多带折磨性质的死刑,最常见的就是凌迟、车裂、腰斩等。
    凌迟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俗称“千刀万剐”,对罪犯一共需要割36oo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处死罪犯,方算行刑成功!
    为了保证罪犯享受到36oo刀,华龙国甚至专门研究了一套极为先进的生命保障系统,让一个普通人哪怕被割上几千刀,只要大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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