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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事犯罪科_分节阅读_221

    那么不出意外,轿夫发现轿子消失回去相告后,他的父母应该会很快察觉了。
    只是,这么看来,这属于这个孩子的轿子应该被人从上方的河坝上推下来的。
    推下来时,这里头已经没人了。
    否则,按照重物本身的砸进河床底下和落地的实际情况来说,这顶本身就不大的轿子应该会摔得更严重。
    那个人会这么做,想来是为了不让空轿子不留在路边引人注意。
    再结合官兵们在沼泽地找了那么久,却也没找到任何脚印的情况来看,多是因为那个掳走孩子的人根本没打算留下任何证据。
    而且从轿门这处留下的一点点比较显眼的指甲印看,里面的那个孩子应该也是试图逃跑挣扎过,但被一把拖拽了出来。
    这种情况,一般情形下就更像是歹人劫道。
    但如果是有目的地性地劫道,为什么唯独将孩子带走,而不是就地杀死?
    尤其是在这沼泽之中,如果当事人剧烈反抗,又是动静比较大的孩童的情况下,本是最容易造成过激情况下的失手杀人的。
    掳走人的那个人在当下真的并不打算杀死当事人。
    如此看来,仿佛,真还是和之前那种离奇的失踪案关系大一些。
    这么想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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