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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事犯罪科_分节阅读_1022

    所以于第一日案发当日,他自马球场外的大明濠爬进了内部,在作案前,他是有过迟疑,恐惧的,那个门房兵丁的话就是最好的证明。
    可最后,在某种利益的趋势下,他还是做下了此案。
    他的体型,和本身的肢体残缺令他本身可以在大明濠这样狭窄的沟渠内前进。
    当他进入马球场内部,并占据先机见到和媛格格后,他可能一瞬间以误闯的小乞丐的身份来示弱,误导了和媛格格,之后这个孩子猝不及防发起了绑架,和媛格格拼死逃跑,却被拽入了大明濠,从‘圆’中被带走。
    但在进入地底后,指使无名氏做下这一切的人却最终没有将他也带走,而是干脆推入底下,使其最终惨死在了尸体坑中。
    其二,就是他们在这一个已基本被一点点抽干水的尸坑深处,没有发现符合确实有被带到到这里的和媛格格的尸体。
    但是事后,当銮仪卫再度派人清理下方的沟渠时,发现了这一处地方远比常人想象的要别有洞天。
    因为内里的许多已死亡多少年头以上的孩子尸骨身上均带有不同程度的残疾。
    尽管那些断肢已经白骨化,但因为那些骨头本身在每一节断口处又都有巧合般的,硬物截断的痕迹,且切口很平整,倒像是集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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