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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五节 冬小麦(2)

天子诏书的帛书为载体。长一尺一寸,宽五寸。其开篇就是:朕受命于天,牧狩九州,今有臣xx,有功社稷,其赐钱十万。其上加盖天子三玺之一的行玺印章。
    论起防伪水平,没有人能造假!
    因为,这种货币与其说是货币,倒不如说是赏赐的诏书。
    按照制度,这种诏书是一式三份,分别由兰台、丞相以及受诏人保管。
    尤其是石渠阁的兰台御史,假如他们保管的天子诏书中没有这纸诏书,那么,它就是假的。
    别说兑现了,持有者肯定掉脑袋,甚至祸及家族。
    而为什么说它是货币呢?
    因为刘彻计划规定,这种诏书或者说是货币,可以随时提现,可以直接用于在少府购买黄金祭品。
    这种随时提现以及可以零折扣的兑换黄金来作为酌金的规定,刘彻相信,一定会受到列侯阶级的追捧。
    要知道,列侯们最头疼的就是每年朝廷主持的祭祖,一个不小心,就要担上一个不孝的罪名,被撸了爵位和封国,贬为庶民。
    若有了这种能随时提现,折算成酌金或黄金的诏书,列侯们肯定很高兴。
    而刘彻更高兴,因为他可以借此,慢慢的干脆将酌金都变成这种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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