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四节 军国主义
这也是一条有广泛共识的条例。
很简单,让民众以军事化聚集和管理,这是为了初期的开垦和保护,但若以军法作为其内部法律依据,那就要出大事。
总不能老百姓们稍微偷个懒,犯点事,就要掉脑袋吧!
当然,作为准军事化组织,屯垦团,必然有着预备役的民兵。甚至是武装军队保护,这些人,就得以军法来管理了。
“其五曰:屯垦团初期所需之粮食种子耕牛农具,由少府并丞相府贷之,其明年收获后,以粮食冲抵所贷物资。有司各道不得收取子息,此条,张于露布,告之天下,使黎庶明知朕意,有敢推诿、加征、摊派者,御史大夫并廷尉,严惩之,以死罪论!”
众臣再次叩首。这一条的提出,是原本朝会上各方争论不休的焦点。
在过去几次的朔望朝讨论上,各方都觉得,应该收取一定的利息,来作为朝廷付出的收益。
区别只在于,是收取商业利息还是正常利息。
但很明显,天子对此非常不满,做出他的最终决定。
这让不少人心里暗自惋惜。
利息这个东西。可是大杀器!
哪怕是低息,譬如一分息这样的。都能在最后给大家伙带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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