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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六节 平律(1)

长沙奏太宗皇帝曰:不幸有方两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卒然边境有急,数千百万之众,国胡以兵馈之。
    御史大夫臣错亦奏太宗曰: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
    又曰: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而农夫已贫贱矣。
    今上即位以来,常怀天下,怜悯百姓,忧苦万民,乃诏天下:永不加赋,又出内库钱,以振元元。
    命内史、大农、少府,行粮食保护之政,定盐铁官营之策。
    此古之圣王所不及,三皇五帝所不能之圣政。
    然,当今天下,郡国之中,商贾豪富之人,厉行兼并。
    富者阡陌连野,贫者无立锥之地,小民嚎啕啼哭之声,自关东向南,无县不存。
    地方郡国,本末倒置,贵贱倒移之风,日盛一日。
    中朝士大夫屡有上疏奏曰:请陛下刑商贾,制兼并,平天下之难,解生民之难。
    臣尚书令黯、尚书丞异等,乃受命于陛下,与廷尉臣禹,御史大夫臣错及少府臣舍等,上取三王以来之律令,下采地方郡国百姓之疾呼,乃定《平律》百十七令,愿以此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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