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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二节 打击一小撮(1)

,毋因朕之过失,而降罪于朕之百姓,天下治乱,在朕一人,诸般罪孽,皆由朕起!”
    面对刘彻忽然的这么个变化,大部分官员,都是措手不及。
    在汉室,天子是永远没错的!
    哪怕天子自己说自己有错。
    那也一定是因为大臣们的原因!
    天子怎么能错?假如真有错,那也必然是这个世界的错!
    更重要的是,刘彻咬死了一个时期,他不提刘辟光横征暴敛,也不提他激起民变。
    只提他‘役使国人过律’这个问题。
    不了解汉室律法的人,可能会以为这个罪名,也就跟小偷小摸差不多,撑死罚酒三杯的罪行。
    但,实际上,这个罪名,在汉律之中,是极为严重的大罪!
    当年刘邦登基称帝后,下令萧何在秦律基础上,修订汉律。
    汉律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是抄袭的秦律。
    但有几条,却是刘邦发明创造的。
    这些律法中那条‘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固然是如雷贯耳。
    但役使国人过律,却同样是举足轻重的律法。
    刘邦设立这条法律的初衷,就是吸取了秦亡教训,为了防止诸侯贵族,肆无忌惮的奴役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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