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雍州灭妖军,艳尸育天女
余家的媳妇了。”李绣娥父母说完嗤笑一声。
“至于是嫁给大儿子还是二儿子,哈哈哈,你们自己决定!”
就这样,李绣娥开始与余家母子相依为命。
余母是个守旧古板的人,说既然你大哥已经提亲,二郎你以后只管叫李绣娥嫂嫂。
三年后,余母驾鹤西去。
从此,只剩余禄、绣娥二人相依为命。
....
李绣娥从小就不被爹娘疼爱,平日里非打即骂,这使得李绣娥心思脆弱敏感,十分渴望安全感。
之后爹娘为了钱财就将自己逐出家门更是险些让她绝望,若不是有着青梅竹马作最后的依托,怕是早已寻了短见。
也或许正是这分在乱世中的安全感才是她选择一直留在余家的缘故,而非婆婆临走前的那些叮嘱。
毕竟随着她出落的越发水灵,有不少人以各种方式暗示李绣娥,她却始终视而不见。
婆婆共留下两个遗嘱,一是让李秀蛾不要吝惜钱财,要不留余地的支持余禄习武,二则是表明自己的态度,不再明确反对两人。
婆婆到底不忍心看这对青梅竹马的心上人因为自家不争气的大儿子而相行渐远,但她所固守的观念却又不允许她赞同,所以只能在临走前才成全了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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