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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审案子(二)

有积蓄之后,又被诱导借高利贷。在高利贷的事实摆在面前时,被告人才幡然醒悟。加上饮酒过量,神志不清,在被害人的挑衅下,酿成了悲剧。

    “五、被告人有精神障碍。被告人因慢性酒精中毒导致精神障碍,辨认或控制行为的能力有所降低。根据请求,案发次日对被告人做司法精神病鉴定,确定被告人的案发时无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六、被告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不存在故意杀人行为。被告人在醉酒后,误入受害人家竹林,被受害人挑衅,还因醉酒和绊倒发生昏厥,苏醒后因辨认能力降低,误将摔倒伤口出血与鸡血混淆,并且是无意甩出作案工具——请注意,这个作案工具仅仅是被告人带去维修遮阳的工具,而非故意携带——被告人只是因为过于自信的过失,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而已。

    “七、受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害人放高利贷、诱骗被告人赌博,本就积怨很深,在被害人醉酒后,还故意挑衅,说出“你龟儿子找死”之类的话,在激怒被告人并明显知其摔倒昏厥,不予施救也没有告知被告人家属,存在明显过错……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认为公诉书指控被告人故意杀人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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