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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一十一章 九歌

来。我带着那群吞食了我身体的野狗找到那个杀我全族的武者,当着他的面放狗吃掉了他全族三百八十七个人,其中有两个还是不足月的婴儿。
    救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却间接害死了全族,如果再给我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无论我多么的铁石心肠,在看到那个被折磨的不成人形的女子的时候,我依旧还是会伸出双手,无怨无悔。
    报仇雪恨之后,我第一次喝得伶仃大醉,忘记了自己是谁,忘记了自己的一切。我离开了我熟悉的土地,走进了尔虞我诈、弱肉强食的武者的世界。
    不知道是不是我化作厉鬼的原因,我修炼的速度异常的快。我一路高歌一路血,十年之间斩杀阻挡我前进之人不下万余。我就这么一路杀,一路走,不知不觉间,我站在了这个世界的巅峰。那些曾经与我为敌之人,就如同当年吞食我身体的野狗一般,瑟瑟发抖的跪伏在我的脚下。
    我觉得厉鬼这个称呼不太好听,于是我把自己称之为魔,于是所有人都尊称我为魔尊。后来,我写了一首诗,虽然我没怎么读过书,但我依旧还是为自己写了一首诗,一首讲述我这一生的诗。
    因为我名叫诸九歌,所以这首诗的名字就叫做九歌……”说到这里,魔尊停了下来,微笑的看着莫宇,自顾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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