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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八章 山重水复(四)


    谢先生也是无奈摇头,仔细看了条陈,频频点头,末了又道是既许开农商之业,也得适当放开城禁了,不然困守一城,也做不得什么工。

    只不过范围还是不能太大,农商者许于封城四境谋生等等。

    这开藩禁算是间接的去除掉了一批拿禄米的丁口。

    当然还有更直接的方法,也是礼部擅长的——限制各级宗藩额妾数量,并严格封爵,直接控制拿禄米的丁口数量。

    其实当时的大明对于纳妾是有很明确规定的,如“世子及郡王额妾四人,长子及各将军额妾三人,各中尉额妾二人。世子、郡王二十五岁嫡配无出,许选妾二人,至三十岁无出,方许娶足四妾。长子及将军、中尉则是三十嫡配无出,许选妾一人,三十五岁无出方许娶足。庶人四十以上无子,许选娶一妾。”

    而且各王府需要注明妾媵姓氏来历、入府年月,如有子女出生,要及时将子女生年月日注在妾项下备查。

    更在弘治十年规定王府凡有新生子女要造册两本,分别送往礼部和宗人府;凡奏报立案者,才能请名请封。

    只可惜,规定是这么规定的,执行力差得惊人——要不然庆成王一个郡王也不会有九十多儿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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