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3章 暗火
些民营的矿企没有几个是完全能够达标的,他们为了利润,自然也不愿意停产整顿,而那些旷工由于安全意识淡薄、同样急于赚钱等原因,也对安全条件要求不高,而且这些旷工往往还会被迫跟矿企老板签订一份“自愿下井,生死自负”的协议。
当然了,这种协议根本就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如果矿山死了人,这些矿企老板的惯常做法就是拿钱来解决,而且还有了“行价”。
比如在南武,一个旷工生命的“行价”就是二十万,也就是说一个旷工死了,矿企老板便拿出来二十万给其家人,只要不是想要讹钱的旷工家属一般都会接受这个价格,这件事也就算是私了了。
如果这件事没有被人捅上去,自然就像是没有发生过。
但是,一旦被人捅上去,安监局、公安局等单位人员便成为了这些矿企老板的重点拉拢对象,因为这些职能单位要是严查的话,他们的矿企就要停业整顿,还要罚款,甚至还要吃官司!而如果这些单位不严查的话,这件事自然也就算是了了。
李树阳当上安监局长之后,就立刻成为了全县矿山企业、化工企业等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企业老总们的重点拉拢对象!
这五年下来,李树阳可以说是赚了个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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