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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一章 吉凶一念间

,以膝行走,一边走还一边哭道:“圣人,奴婢把那该死的畜生带过来了。”
    武则天正坐在丽景台看书,见此情景,连忙把书放下来,快步走下丹陛。
    “千金,你这是干什么?”
    老妪,正是千金公主,唐高祖李渊之女。
    不过她如今已非千金公主,而是安定公主。只是在私下里,武则天仍会唤她‘千金’。
    在她身后的青年,赫然就是郑克义。
    “这不是小郎君吗?怎么这副模样?”
    武则天认得郑克义,不仅认得,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郑克义还是她的亲戚。
    郑克义的妻子,就是武承嗣的女儿。
    而且武则天和安定公主的关系极好,郑克义可以说是她从小看着长大。
    “侄孙该死,闯了大祸,特来向圣人请罪。”
    这个辈分,说起来比较怪异。
    如果从安定公主这一边论的话,武则天和安定公主是同辈。
    虽然武则天后来嫁给了唐高宗,可谁敢这么算呢?安定公主更不敢在武则天面前充大。武则天得势之后,她甚至想要认武则天做母亲。而武承嗣的女儿,算是武则天的孙子辈,郑克义在武则天面前,索性也当了孙子,故而才有‘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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