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陇右都护府
院正式授权给都护府的事务,才须报都护府之后上奏。都护府失去了对属下军队特别是野战大兵团的管理权,但其对战事的指挥权由枢密院授予,不受质疑,在授权范围内也不再需要向枢密院请示之后施行,可以在军令下达之后向枢密院报备。
都护府别设军法司,由枢密院和御史台联合派出巡查御史。隶都护府下,但巡查御史不受都护辖制,统一掌治下各军刑罚,同时兼理地方军事罪案。
至于军事指挥,都护府设置相当机构和官员,由枢密院统一任命,都护有荐举权,但没有直接任命的权力。这一套班子,统一成为军事指挥机构。
随军转运使从都护府独立出来,按都护府所需提供军事物资,大部由都护府提出预先规划,报枢密院和中书指准,由随军转运使施行。紧急情况下都护府可以先要求随军转运使提供物资,向枢密院报备,但紧急情况受到枢密院规例限制。王拱辰由此官升数级,从经略使的属官成了一路主官,与本路正常的转运使并列。
徐平由原秦凤路经略安抚使兼本路都部署兼本路沿边招讨使,改任陇右都护,大部分的军队管理权限都交了出去。即由原经略使司的日常管理,改为了制度化各军管理,帅府不再管理军队的吃喝拉撒,而只管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