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仁义者何?
于天下未并之时,利显而弊隐,秦以其利而兴。天下一统,秦律一以天下,以治六国,利尽而弊显。秦不悟。律难行,以暴政酷刑临万民。百姓不堪,陈涉一呼,天下响应,秦之天下数年而灭。六世而兴,数年而亡,秦之数百年基业毁于一旦,何也?盖因商鞅兴秦,其法为兴国之术耳,非守天下之道也。取其利抑其弊于当时,于秦之地,宜也。时移世易,而不通变,利尽而弊显,强守之,刻舟求剑是也。行于秦地而兴,灭六国而强行天下,不知权变,以酷刑临六国之民,强行之,淮橘生北为枳是也。故曰,治国之术,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或曰,治国当因地制宜,必封建乎?臣曰不然。天下一律难行,一法可行,以法临天下,郡县以权变。秦王临天下,皆用秦半两,铭器而制度量衡行于郡县,制字书而斥六国乱文,此皆法也,万世皆可行之。秦王之功法也,秦王之失律也。”
“或曰,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如草偃,欲守天下,其必封建乎?臣曰不然。封建,化天下之公为私也,只闻因私而废公,未闻以私而助公者也。当天下临大难,封建者欲守其私财,无不举地而献敌,全其富贵而置天下于身后也。人主以天下分封,是以公器而市私恩,天下治时封建者得其利,天下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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