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内无寇,外无民
朝臣主之,不如此,何以查其治乱之绩?官逼民反者,招安之,治官吏之失。非官之责而民自乱,则为寇矣。寇者,身在中国而以外邦之民自居之,或欲反不为朝廷之民者,无聚何以为内?此为外者,寇不可招安明矣。以军讨之,平其乱者自为武功。”
“或曰,有官明吏循而民乱者乎?臣曰有之。淫祀也,邪魔之教也,一人犯法而举族抗朝廷之罚者也,身在中国而心在外邦者也。此等乱起,官吏有失察之失,而无失职之罪也,薄惩之。内无寇,外无民,此之谓也,以别内外也。”
“或曰,有虽为汉人,而沦落于外邦者,内耶?外耶?臣言,其在外,行于义,既归则行于仁义。仁只可用于内,此教化之义也,不可用于外,不计汉人胡人也。义行于外邦汉人,重于外邦胡人,念祖宗也。不可重于民之胡人,别内外也。”
“军之功,只可取于外,不可取于民也。盗贼州郡自治之,总于中书,查官之治乱之绩者也。有身在军而助民者,奖之劝之,不可以军功授之。”
“文在中书,武在枢密,一内一外,以天子之命而治天下也。”
“武用于外,起于众愿,天子以大义行之。或曰,似汉武帝时,天下苦用兵,而武帝攻匈奴不已,武帝以私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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