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公事中没有我觉得
治,自唐朝就有议论。虽然一直有人说众宰执分治省事为便,却终究不行,凡分治用不了多少时间必改回来。为何?”
“宰相当国,以什么当国?以贤当国还是以能当国?对道理似解未解,自觉君子当政该信而无疑者,就以为当政者必选贤君子,选贤君子后当用之不疑。此想法大误!宰执正位政事堂,非用其能也,用其贤也。理政当由各衙门依制度而行,宰执通其理。道理于政事中一以贯之,行于天下,去万民对朝廷政事之惑。一人其贤终有道理不通之处,是以数位宰执共处政事堂,查漏补缺,集众人之力而正宰相之位。朝廷理政之能,在中书门下诸衙门,非在宰执。若分治省事,是把中书分成几衙门,政事堂名存而实亡!”
宰相是干什么的?确切地说,宰相不是处理朝政的,而是对朝政把关的。行政制度中的这最后一道关卡,就是要把政权的治国之理,彻底地贯通于全部制度和施政中。把秦汉时的丞相制度,改成多人执政的宰执集团,并不是为了分相权,也不是为了互相牵制,而是天命已经不被人民认同,执政者再由一个人向天命负责,已经难解人民对政治的惑了。
丞相制时,天下有灾异,说明天对政权有意见,由宰相出来负责。或贬官罚俸,或者是直接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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