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应有权变
大的凝聚力也不稀奇。作为世俗政权,凝聚力连宗教文明都比不上,哪里还有脸面嘲笑说人家的文化落后。说别人落后,自己先得有获得广泛认同的文化才行。
面对宗教文明,或者其他文明的优越感,根本上还是没有把心里的天命观去掉。认为自己实行了什么制度,经济发展到什么程度,就绝对正确,无非还是天命那一套。
这种争论要想有结果,只能从民心去找根据,真理说服不了人。你有你的真理,我有我的真理,难道还有谁的真理更大一说?
说到民心民意,庞籍终于不再坚持。随便到街上问一问,幽云十六州的汉人是不是自己人,只怕是认为他们是自己人的占多数。民心不可欺,再坚持就过分了。
徐平道:“刘三嘏为归正人,本是汉人渊薮,朝廷不可置之不理。而国之誓书,不可轻违,不然无法示信于四夷。是故,可先行文契丹,请其详列刘三嘏南来之因。如果是因其作奸犯科,有当死之罪,则遣返契丹,把其罪示之于民即可。如果仅是夫妻争吵,而契丹公主挟势害人,则夺其冠服,送还契丹,留其人置之闲地,了却残生。可与契丹约,以后此等事,皆按此办理。如有本朝蒙冤难申者,逃去契丹,以求庇护,也不必强求契丹送还。似此,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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