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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菩萨转世

    孙祖德、包拯和新任沙州通判兼监社使蔡挺立于檐下,看着赵滋带着一班兵士,族拥着都僧录契嵩,吹吹打打,出了州衙。

    按说,这个西平王虽然只是郡王,一样也要有中使,有宣诏使臣上门。只是因为这个王主要注重于佛教方面,便由契嵩代替了中使,与都巡检使赵滋一起去宣诏。

    孙祖德脸面不好看,他觉得徐平这一次有些过于胡闹了。西平王是正规郡王,一切待遇、礼仪皆比照郡王。但又说是这一带的佛主,标志就是在郡王公服之外,格外披上一块红缎,来自御赐。其余既无袈裟,也无僧帽,还没有紫衣法号。

    徐平的原话是,官法即规矩。朝廷这样定了,从此以后这一带的佛事便如此处理。西平王享受着世俗郡王的待遇,作为佛主,代表佛祖菩萨在这里的象征。不需要懂经,不需要念佛,只需要言行谨慎即可。真正解经、传法的,由沙州僧录司负责。

    宋朝的佛教管理机构,国家级的称僧统、僧录,州郡称僧正,县级称僧首。在沙州设置僧录司,表示这里是国家一级,规格极高。现今天下,只有在东京开封府和西京河南府设有僧录司,这里是第三家。沙州僧录司在规格上要高于西京河南府,略低于开封府,是以设僧官七员。都僧录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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