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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要将功赎罪

要,封建制下则可有可无。

    想了想,徐平道:“要不这样,夏税未完之前,一切依巩县上奏为准。如果县衙不能完成夏税,则论如律,此不必多言。税能完足,再从临州抽调得力人员,前去彻查。”

    程琳道:“如此自然也可。只是现在逃亡的吏人该如何处置?巩县说他们上太室山落草为寇,此无异于反叛,要发海捕文书。秋后再派人去查,这些吏人罪名可就定了。”

    徐平道:“既已逃亡,罪名自然就定了。不管事出何因,这些吏人都不能再用,不然以后谁能够治他们?官不能制,他们不就成了地方之主。为朝廷计,为百姓计,逃亡的吏人决不可于用。不只是巩县,其他地方一样如此办理。”

    跟县官闹矛盾,逃亡之后再请回去,这些吏人以后就没人管得了。所以这次不管是不是他们的错,巩县都容不下他们,最少也要发配他州。所谓强吏猾吏,都是靠着在地方上错综复杂的根基。出现这种苗头就不行,必须要及时铲除。朝廷不能贪有这些能人,便于治理地方,就容忍他们,这样做是掘统治根基,稳固的政权不需要基层的能人。

    几人又商议了一会,由章得象执笔拟定熟状。

    巩县暂时依王安石上奏处理,只是不允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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