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鱼水
其让利于细民,使民夺朝廷之利?人言官不当与民争利,宰相多次辨驳,似不应如此。”
徐平道:“此次不是官让利于民,区区一个汇通社,何德何能敢代民受利?朝廷向民让利,减税可,免役可,让渡产业却不可。为何?产业离于官府,入于细民,只是几家之民而已,天下百姓何曾得利?民为天下百姓,非几家几姓,官民之利当如此分。是以官府让利,不一定是百姓得利,处置不好,天下百姓受的盘剥更重也是有的。”
不管是官不与民争利,还是国退民进,利益进的都是少数人的手里,其实做不到全民得利。这样的结果是政权失去了财源,富了一小部分人,大部人未必有好处。私人企业会比官营企业更善待员工?还是会大方地用自己的财富造福社会?显然不可能。
放出一部分官营产业到民间,目的不在这里,官方让利于民,得利的民不是政权含义下的民。一小部分人借助官方放出的产业发家,并不能真正让民得利。而且私人不需要跟政权一样承担社会义务,没有强有力的制度约事,剥削更重几乎是必然的结果。
杜衍道:“既如此,宰相为何让三司让这一部分产业于汇通社呢?”
“荀子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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