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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二十八章:议和?迟了!

者他懒得多事,总之将诏书起草好了,也写得很漂亮,便可以进呈皇帝“御画”签署画押,“录黄”抄在黄纸上行下。经中书舍人“宣行”,也就是:“授所宣奉诏旨而行之。”
    如果宣行的中书舍人认为诏书不当,他还有权拒绝“署敕行下”,即拒绝在录黄上签名,实际上就是驳回诏书。陆承启很鸡贼,因为中书舍人并非只有一个人,所以他将苏轼升了官,做了中书舍人。没想到这苏轼居然不给陆承启面子,驳回了他很多录黄(准圣旨):“所有上件录黄,臣未敢书名行下。谨录奏闻,伏候敕旨。”直让陆承启气得牙痒痒,但好歹也算是自己人,才没有很追究。
    中书舍人审过没问题了,便可签名表示通过,这叫做“书行”,再由内阁复审,最后还要到封驳司。封驳司如果认为诏书不当,也有权力封驳。但到了陆承启掌权后,封驳司哪里还敢随意封驳?这简直就是给小皇帝上眼药啊,你又不是他的心腹,还想不想在朝廷里面混了?
    幸亏这日不是苏轼当值吗,不然事情很可能又多一番波澜。
    其实苏轼这么明事理,懂大体,怎么会像那些只顾自己利益的文官一样?这也是陆承启惯着这个大文豪,不然以苏轼“耿直”的性子,做了个中书舍人几个月,几乎就把满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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