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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护国十二盾 (上)

阵营。秦晋法家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齐法家主张以法治国,法教兼重;秦晋法家奉法、术、势为至尊与圭臬,齐法家既重术、势,又重法、教。[1]

    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2]

    这一学派,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其学说为君主**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法家主张“以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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