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二一章 山雨欲来
? ? 荆州长沙郡,设于秦朝,为直属朝廷管辖的三十六郡之一。及至刘邦创建汉朝,封西汉开国功臣吴芮为长沙王,以原秦长沙郡建长沙国。汉朝初期,长沙国为当时的直属朝廷管理的一级行政区的诸侯国,实行世袭制,自主性也要大于同时期的郡。到了刘氏长沙国时期,中央加紧控制诸侯国,领土缩小,长沙国的自主权也大大下降,与郡几无差异。
王莽篡权建立新朝,西汉所封诸侯王国、侯国全部废除;长沙国改名“填蛮郡”,国都临湘县改名“抚睦县”;建武二年,刘秀遥封西汉末代长沙王刘舜之子刘兴为长沙王,复建“长沙国”,以控制洞庭以南的局势,江夏太守侯登、武陵太守王堂、长沙相韩福、桂阳太守张隆、零陵太守田翕等,相率遣使贡献,悉封为列侯,至此,包括长沙在内的湖南全境正式归于东汉;刘秀以长沙王刘兴等“皆袭爵为王,不应经义”,将其改封为临湘侯,又将长沙国废除,改为“长沙郡”。
东汉初,废除经过一系列变化的长沙国,重建长沙郡。长沙郡从东汉起,经过三国吴、西晋、东晋、南北朝的南朝,直到隋朝,隋文帝废除郡一级,共延续了552年。
西晋改长沙郡为湘州,东晋初改回长沙国,后又改长沙郡,刘宋时改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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