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7:十杀令
小偷更特么可恶,人家小偷至少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但碰瓷的,那完全就是讹人,敲诈,性质比盗窃更恶劣。所以这些碰瓷的都该枪毙,以后发现碰瓷的,只要证据确凿,管你三七二十一,直接毙了,看以后谁还敢在大街上碰瓷!
第三条:诈骗者,杀无赦!
诈骗的就更不用说了!
真该杀他全家!
这些孙子们冒充各种机关单位,变着法子给你下套,让你糊里糊涂地就把钱给对面打过去了。而当你幡然醒悟的时候,那已经为时晚矣!
很多人或许会说,被骗的都是傻碧,活该。
那么如果是你的父母或者亲人被骗了呢?他们也是傻碧?他们也是活该?
所以,诈骗的必须枪毙,逮住一个枪毙一个,逮住一群枪毙一群!
第四条:拐卖儿童妇女者,杀无赦!
拐卖儿童妇女的,那都是泯灭人性的畜牲,别说是枪毙了,杀他全家都不过分!
第五条:传销者,杀无赦!
搞传销的同样可恨,必须严惩不怠,传销的危害有多大,尽人皆知!
第六条:贪污受贿者,杀无赦!
贪官有多可恨,那真是不用多说,坑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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