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六百三十四章 抗战淞沪抗战目标日军航母(三)

规避《华盛顿公约》的产物。

    在1922年签订的《华盛顿公约》中,限定英、美、日、法、意五国新建造的航空母舰,每艘排水量不能超过23000吨;用战列舰、战列巡洋舰改装的航空母舰,每艘排水量也不得超过33000吨。日本所能拥有航空母舰的总吨位被限制在3000吨以下。当时签约各国为了维护自身的海洋霸权,或多或少地采取了一些阳奉阴违的策略,而处心积虑的日本军阀更是使出一切无赖手段来规避条约的限制。

    比如,日本所谓的“航母预备舰”就是在部分军舰的设计中,事先就考虑了未来可能改装成航空母舰的需求,以利于日后的改装工作。另外,日本军方还以投资方式参与商船的设计建造,战时大量征用这些商船,进行改装服役以增强其航母力量。日本联合舰队在二战期间拥有的大量经过改装或改造的航空母舰便是这些伎俩下的产物。

    赤城号航母原是作为战列舰在1920年12月6日开工建造的,1923年开始改建为航母。从战列舰改为航母时,主舰体基本不动。主甲板以全部重新建造,建有双层机库。

    改装后满载排水量41300吨,是日本最大吨位的航空母舰。它有一个右舷的岛式层建筑,动力为蒸气轮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