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我做主,给你了
第十三章我做主,给你了!
“炜炜,炜炜,你,你用嘴,用嘴叼哎!”
芝芝不是一般的惊奇,简直就是前世课文上的“友邦惊诧”了。话说也不能怪她大惊小怪,炜炜平素的行为举止让芝芝深信:叼东西是小狗的天性——万不能把炜炜当狗看——炜炜不可能也不屑学小狗叼东西。
所以炜炜从来不用嘴叼任何东西才是正常的,它(其实芝芝心里早已把这个“它”置换成了那个“他”),一切行为举止像人才是常态。
炜炜情急之下,大约心里也是不好意思的。见芝芝友邦惊诧的说话都有点打结,不由羞赧地低下了头,即使这样,它也没有放开烟锅子的打算,当然,这时候烟锅子已经转移到它的一只爪子里,紧紧攥住。
炜炜的这个样子可爱极了,芝芝脑子里不由得闪现出前世的一幕。
前世的芝芝,就是贵花,记事极早。那时应该是三岁吧,受雇照看贵花的刘婶抱着贵花去吃酒席,村子里一个寡妇的儿子,大约四五岁的样子,在人群里晃悠。他的母亲并没受到邀请,为什么全村人都会请到的结婚酒宴不邀请他的母亲呢?贵花听到刘婶和别的村妇咬耳朵,什么公共汽车,上下方便之类,虽然不懂,那些人口气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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