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八十一章:织田家领内法度
家督负责统一筹备,战时所有预备役必须无条件参战。
十二:所有预备役成员自动获得本家下级武士的身份,加入、训练、战时都会获得功勋、金钱、粮食等奖励。
十三:领内领民禁止拥有一切武器、防具,包括非农用、商用、生活用品的铁器。现在拥有的,必须交由当地领主处理。
十四:领内拥有领地的家臣,需缴纳年收的两成缴纳年贡。如被发现少报了数目,按照严重程度处于罚金或没收领地。
十五:领内拥有领地的家臣,不得私自与其他本家家臣或其他势力通婚。一旦发现,按照严重程度处于罚金或没收领地。
十六:本家所有家臣严禁内斗,不得真剑试合、互相攻伐、私自出兵。一旦发现,按照严重程度处于罚金或没收领地。
十七:领内拥有领地的家臣,新筑、增筑城砦必须得到家督同意。一旦发现违反者,按照严重程度处于罚金或没收领地。
十八:领内道路由家督与重臣商议下统一规划修建,领主拥有建议权,禁止私自修路。
十九:领内拥有领地的家臣,更换族长时必须经由家督同意方可更换。
二十:领内拥有领地的家臣,不得私自制定、更改法度,违者没收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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