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嫁
称“对月”、“望对月”。即结婚一个月以后,夫随妻回娘家探望,新郎带去一桌酒莱,俗称“桌面礼”,岳父母也送见面礼。此俗建国后农村仍流行,回门不限于满一月,多数三天就回门。
折叠编辑本段喜娘
俗称“喜阿妈”,为半职业性质。旧时喜娘在婚礼前一天至新郎家,为新郎母亲梳妆,接待客人。迎亲日喜娘为迎亲船准备物品用具,然后随船至新娘家,引新娘上轿、入船。到男家后,喜娘引新娘上岸、下轿,仪毕,引新郎新娘入洞房,为新郎新娘铺床摊被,陪伴新郎新娘吃“状元花烛饭”。次日,喜娘安排新郎父母吃寿饭。喜娘一般都口齿伶俐,在每道仪式上能随口编出取悦于人的好“口彩”(顺口溜)。
旧式婚姻多为封建、包办买卖婚姻,表现在礼俗上十分繁琐,民国以后,渐兴文明结婚,至解放后才废除旧的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
说亲
旧时婚姻多凭媒妁之言,都由男方请媒人先往女方提亲,称“报吉”。女方同意后,交出写有女儿生辰八字的红帖,即“庚帖”,称“出帖”,俗称“出八字”。男方取得庚帖后,压在祖宗牌位前的香炉下三天,称“压庚”,然后请算命先生算男女生辰八字是否相克,称“合婚”。如五行相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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