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建议提案定稿
当告知被害人提起自诉。 ”
尤其是针对证据收集方面,李超特别提出及时、全面收集证据。
“区公安局在办理家庭暴力案件时,要充分、全面地收集、固定证据。除了收集现场的物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外,还应当注意及时向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的工作人员,以及被害人的亲属、邻居等收集涉及家庭暴力的处理记录、病历、照片、视频等证据。 ”
定罪处罚部分对家庭暴力触犯的各个罪名进行了区分。
“准确区分虐待犯罪致人重伤、死亡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犯罪致人重伤、死亡的界限,要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故意、所实施的暴力手段与方式、是否立即或者直接造成被害人伤亡后果等进行综合判断。”
而且在这部分,李超根据姚莲花杀夫案的情况,大胆创新性地提出了一个观点,那就是充分考虑案件中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
“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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