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专家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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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说到了过度加害行为,这是本案的关键。李超眼睛一亮,当即大声追问道:‘刘主任,你刚才说过度加害行为成为家暴受害人以暴制暴案件的典型特征,你能详细向我们解释家暴受害人为何会实施过度加害行为?‘
这是是众人都关切的问题,大家都热切地看向李艳。
李艳侃侃而谈道:“过度加害行为成为家暴受害人以暴制暴案件典型特征的原因有两点。
一是由于受暴者的恐惧所引起。婚恋关系中的发生的暴力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大多是因为其中一方长期对另一方实施控制性暴力引发。
在婚恋暴力尚未危机被告人或者亲友的生命安全是,被告人一般都是忍气吞声,忍辱负重,希望以此换来自己和娘家人的人身安全。
然而,加害人施暴的心理需要就好像吸毒的人对毒品的以来,需求量越来越大。
一旦暴力的强度加大到带有致命性而暴力周期又短于一周时,受害人就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包括以自杀作为被动抗争的方式,也包括杀死施暴人作为主动的抗争方式。
长期的挨打经历使被告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同时,也会使被告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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