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司法民工
到社会公众的尊重和服从而骄傲自豪;华夏国法官为自己受到社会公众的鄙夷和谩骂而抬不起头!
十一、美国法官从来不与当事人发生冲突,当事人也不把法官视为自己的敌人——因为案件结局取决于陪审团的公理公意而不是法官的个人意志;
华夏国法官每天都和当事人发生冲突,当事人都把法官视为自己的敌人——因为案件结局不取决于陪审团的公理公意而是被法官个人独裁意志所决定。
十二、美国法官除了受制于来自陪审团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理性化的正规民意之外,不受任何舆论媒体上乱哄哄的舆论观的影响和干扰;
华夏国法官除了受制于任何舆论媒体上乱哄哄的舆论观的影响和干扰之外,不受来自陪审团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理性化的正规民意制约(因为我们的陪审团制度尚处于萌芽期,还没有得到进一步的推广)。
十三、美国法官审理案件没有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庭长副庭长当婆婆对案件指手画脚下指令;华夏国法官审理案件,头上着一大堆婆婆,个个都能对法官下命令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当受气媳妇的华夏国法官也不用对当事人承担责任。案件结果好坏都可以统统推到审委会头上,反正任何人也拿审委会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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