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庭上交锋
引发的争议,应由亲属依据道德原则解决,并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
三、本案中刘强应该通知两原告聂云的骨灰安葬处,但该通知的责任并非法定义务,即使刘强没有通知,顶多算违反民俗习惯的范畴,并不具有违法性。
四、刘强并没有阻止两原告进行祭祀。两原告烧纸烧香完全自由,刘强完全没有阻拦过。
结合以上理由,原告诉请理应不成立,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宁伟成说完,刘强连连赞道,“太棒了,宁大律师说得有理!”
旁听的众多刘强下属,在眼神邪异的中年人带领下,也是赞叹不已。今天,刘强特意带这些下属来,就是打着人多势众来助威的算盘。
“双方发表第二轮辩论意见。”
李超当即反驳道:“被告说没有阻止原告进行祭祀,这与事实不符。被告不提供聂云骨灰的存放或者安葬地点,致使其父母根本无处前去祭祀。这很明显侵犯了原告的祭祀权。”
宁伟成也是大声回应道:“祭祀并不一定要看到骨灰,自己焚香祷告就行。刘强作为聂云生前的丈夫,合法保管聂云的骨灰,根本没错!”
双方针锋相对,气氛一下热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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