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外籍军团
了组建外籍军团的建议。按照他的想法,这支隶属于陆军司令部的部队,除军官和部分中高级士官外,绝大多数士兵将从因严格限制移民名额而没有资格进入华美的外籍难民中招募。
外籍军团将直接编为旅级作战部队。扮演对外军事行动的排头兵角sè。全旅编制为三个轻装步兵营、一个旅属战斗工兵连、一个旅属火力支援连,以及若干支持单位,总兵力1300多人。
先期将首先组建一个轻装步兵营,并在1626年开后一并投入到瓜德罗普岛西岛的肃清作战,以“培养锻炼”出一批合格的士官。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扩军,完成全旅编制的时间定在1627年。
《外籍军团组织与军事条例》规定:
一。华美国内在押的被剥夺国民定居权的罪犯,以及非华美国籍的成年男子都可自愿申请加入,并择优录取。
二,所有士兵及其家属子女都自动成为劳务签证身份。
三,兵役合同分5年和10年两种,退役时均能获得退役奖金。5年退役有资格选择正式定居权,10年退役有资格选择永久定居权。
四,兵役合同期间,成为尉级军官的自动转为正式定居权,成为校级军官的则转为永久定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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