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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预防蝗灾

    就在大家伙收鸡建鸡舍的时候,东溪村东三十多里外的汶上村华家父子两个正在商议是否卖鸡的问题。

    华家是汶上村的中等户,二百亩地,四头牛,偶尔还雇佣村里人帮忙。老华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成家了,二儿子也不小了,都二十岁了,生得中等身材,仪表堂堂,更有的一副好身材,算得上咱大宋的帅哥,按理也该成亲了,只是这老二华雷是东溪村晁盖的粉丝,酷爱练拳脚,平日里农田的活也不干,专门给家里放牧一千来只芦花鸡,惯用一条三十斤的混铁棍,力气很是不小,更难得是华雷打的一手好弹弓,五十步内几乎百发百中,用黄豆粒大小的铁珠子一下能打死一只野鸡。

    “爹,晁家正在收鸡,咱汶上养芦花鸡最多就是咱们家了,不如把这鸡送给晁保正,我去跟他混个前程啊。”华雷道。

    老华吧嗒嘴:“那是一千只芦花鸡啊。”

    “又不是全送,留下二百只,送八百只。”

    老华道:“这晁盖开酒店,开百货商行,开马市,又办医馆学堂,显然是志向不小,为了你的前程我就赌一把了,明日一早我就去东溪村送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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