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上钩
“是虽不曾放过印子钱,但却知道那是极为好挣钱买卖!只是若是让家里人知道了,怕是有些不好‘交’代、还会被责罚……大夫人真真是胆大,如此冒风险的事儿她也敢做!”
所谓“印子钱”,说白了就是高利贷的一种形式,是本朝民间极为流行的一种放债方式。具体是指放债人以高利发放贷款,本息到期一起计算,借款人必须分次归还———例如放钱十吊,以一月为期,每月四分行息,合计一月间本利共为十吊零四百文。这十吊零四百文再以三十日除之,借债人每日应还本利钱为三百四十七文。
当贷出原本时即时扣除本利,然后按日索取每日应还的本利,到期取完。因为每次归还都要在折子上盖一印记,所以民间就把它叫做“印子钱”。
但也并不是所有放印子钱的都是富贵之人,一些大家族的遗孤或者没本事挣钱的寡‘妇’、老人等等,为了维持生活会卖掉租屋家产等,筹措一笔钱放印子钱、借此牟利生活。可是这样的人往往有放无收,因为他们不具备一定的后台和力量回收利息甚至本钱……
当然,以梁大夫人娘家的家世以及宣平侯府的家世,梁大夫人‘私’底下放出去的印子钱断然不会有收不回来的道理。
这点于氏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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